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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几个政策点答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05  作者:任登兰  浏览次数:33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关于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几个政策点答疑

关于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几个政策点答疑:

  1,领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会停发失业保险金吗?
  答疑:根据有关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经办机构应予发放。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
  2,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单位开证明吗?
  答疑: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是统一规定还是各地自行确定?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4,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是什么?

  答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
  答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享受期限
  1年以上不满2年的3个月
  2年以上不满3年的6个月
  3年以上不满5年的12个月
  5年以上不满8年的15个月
  8年以上不满10年的18个月
  10年以上的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6,失业后,没有马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后面申请有时间限制吗?
  答疑: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2020年3月5日后取消60天内申领失业金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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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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