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手机版  | 客服QQ:5967839  |  新加信息  |  更新信息  |  帮助中心  | 
当前位置: 首页 » 黄页资讯 » 综合信息黄页 » 正文

寿阳县法律援助服务地址及办公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15  作者:任登兰  浏览次数:30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寿阳县法律援助服务地址及办公电话

寿阳县法律援助服务地址及办公电话:

  寿阳县法律援助服务地址:寿阳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寿阳县法律援助服务办公电话:0354-4626369

  寿阳县全县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电话大全表如下:

  法律援助是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如果您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向办案机关或案件处理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
(二)申请事由为以下之一: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3、请求发给抚恤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法律援助,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材料;
(三)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材料/不受经济困难状况限制的情况证明/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书;
(四)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满足的经济困难条件认定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如您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一)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三)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不受经济困难状况的限制:
(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交申请材料后,如材料不齐,法律援助机构将一次性告知您补正;
  材料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援助的决定,并自决定给予法律援助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指定案件承办人员。
  受援人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1.无需向法律援助机构或承办人员付费;
  2.了解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3.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时,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予以更换;
  4.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与相关情况,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证据材料,配合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
  5.经济状况和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
  6.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的费用,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打赏
 
 
[ 黄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黄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