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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详细解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16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26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长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详细解答

长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详细解答内容如下:
  长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一,2024年1月份起,社保业务经办都有哪些变化?
  答:自2024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和个人由原来向社保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统一调整为向税务自主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也包括职业年金。也就是说,2024年1月1日起,以后年度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需自行通过税务提供的渠道办理缴费基数申报和缴费等业务。
  长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二, 2010年就参保了,现在停机了2023年养老保险费还没交呢怎么办?
  答:已经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因停机2023年度有缴费意愿但未缴费的,可在2024年2月末前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长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三,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发布了吗?我们什么时候能收到正式养老金待遇?
  答:吉林省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已经发布,长春市计发基数为92720元/年,目前长春市社保局已抽调专人,加紧核定正式养老金待遇,明年一月份可发放到位。
  长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四,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满15年就可以领待遇了吗?
  答:按目前政策,累计缴费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在原计发标准上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建议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档次,连续参保缴费。
  长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五,省外的保险关系如何转移回长春?
  答:您需要首先在长春市参保缴费,然后登录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提交转移申请;也可以在手机上下载“掌上12333”软件或支付宝,提交转移申请。
  声明:关于长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详细解答的信息作出免责声明,此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长春市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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