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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附医疗保险咨询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2-21  作者:任登兰  浏览次数:6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故城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故城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

  故城县从即日起全面启动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为切实维护群众参保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人员
  1、具有故城县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在本辖区内居住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纳标准为380元/人。在缴费期内缴费的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缴费方式
(一)续保人员:往年已正常缴费、今年继续缴费的城镇居民,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方式详见缴费流程。
(二)新参保居民:在故城县首次参保的居民,需先联系原参保地办理居民或城镇职工医保暂停业务,再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城区内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特殊人群: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1-2级)、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孤儿(上述人群均含脱贫人员)个人不用缴费,县政府全额资助参保。低保对象(含脱贫人员)、防贫监测户个人缴纳38元,剩余342元由政府资助;一般脱贫人口缴纳114元,剩余266元由县政府资助。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
(四)新生儿参保登记
  1、出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的新生儿,监护人一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持相关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免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特别提示:新生儿自出生第二年开始需要自行缴纳参保费,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2、出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后首次参保的新生儿,监护人持户口簿到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城区内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登记后方可进行缴费。
  四、缴费渠道及其流程
    1、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点击: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和验证码,点击“查询”,弹出所有需要缴费的信息,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信息右侧“去缴费”,选择2024年度,核对缴费人身份信息、所属税务机关,缴费属期、金额,确认无误后进行缴费。
  2、关注“故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缴费。点击:办事大厅→医保缴费→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和验证码,点击“查询”,弹出所有需要缴费的信息,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信息右侧“缴费”, 选择缴费年份2024年度→点击“确定”→输入联系电话→点击“缴费”→仔细核对“提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去缴费”→完成支付。
  3、河北税务手机APP。通过河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扫码下载。
  4、办税窗口缴费。缴费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征收大厅(顺达路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征收窗口缴费。
  5、参保职工可以用个人账户资金为家人缴费。在河北省内正常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与河北省内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可以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缴纳医保费用。第一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后,在“个人账户共济”模块添加亲属人员;第二步:点击“居民医保费用缴纳”;第三步:点击需要缴费的人员信息列表右侧的“缴费”按钮,选择2024年度,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输入医保电子凭证密码,缴费完成。
  五、特别提示
(一)每月1-25日可以缴费,26日至月底税务系统关闭,无法缴费。
(二)提倡“非接触”缴费方式,建议您选择微信公众号等便捷渠道进行缴费。
(三)如果您需要查询缴费记录,可以在缴费完成后两到三个工作日,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中的“个人缴费记录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四)有需要开具《个人缴费证明》的,可在缴费后3-5个工作日通过微信“河北税务”公众号中“个人缴费证明开具”模块自行下载打印。
(五)不允许重复参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不要再缴纳居民医保。
(六)在“规定缴费期”之后参保的,当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全额缴纳,参保缴费满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七)个人信息错误等原因不能正常缴费的人员,请先到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城区内社区居委会、居民医保中心修正信息。
(八)根据医保办函[2021]11号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六条:“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退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九)一定要通过上述正规渠道缴费,不要尝试其他缴费渠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上当受骗!
  六、咨询服务
  1、在征缴期不能正常参保缴费等问题,请到以下地址或拨打电话:税务总局故城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顺达路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咨询电话:5365387;故城县居民医保中心(顺达路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咨询电话:5329222。
  2、集中征缴期由于咨询参保缴费业务的群众较多,如拨打以上电话遇到占线问题请耐心等待。
  3、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健康一生,医保同行。为父母参保,尽一份孝心;为儿女参保,献一份爱心;为自己参保,享一份安心。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安定,我们在此真诚呼吁广大父老乡亲,请积极响应国家“全民参保”“人人享有医保”的号召,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撑起一片蓝天!
  说明:关于故城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告的信息作出免责说明,此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税务总局故城县税务局和故城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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